在场众人只要认字的都能看出上古大姓居然大多都有女字旁,哪怕孔子姓子——子是商国的国姓,在古代也是和女子有关的意思。
王文龙笑着说道:“古人以姓分部落,氏则分官职和分地,同姓部落聚集在一起,而古姓许多都带女字旁,是否与我所说女姓部落的情形相似?”
王文龙解释道:“我在西洋见过许多风俗,往往越是原始社会就越倾向于女性氏族部落。”
“其实道理很简单,茹毛饮血之时人类自然是以血缘凝聚成部落,其时一夫一妻还没出现,男女相交只有野合,如何能够确定父系血缘?而一母所生却天然可以确定都是兄弟姐妹,如此自然而然便由老祖母带领形成一个个氏族部落,这上古大姓多半就是氏族首领的名称,带着女字旁,大概就是反映其首领乃是女子。”
王文龙说的道理十分浅白,众人思想一番也都能理解,但是之前从没有人听过,此时王文龙突然提出显然过于惊世骇俗。
关于母系氏族的研究要到十九世纪才开始,然后就发现越来越多证据,此时人从没想过。
在场诸人试着想象一个由女子做首领主导的世界都觉得万分新奇。
王文龙笑着说道:“其实各个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部落自然解体变成家庭宗族,男女组成家庭之后,男子的力量更大,自然在家中占据主导,如此便又由男子来主导小家大国了,这都是自然之事,但不能说古时女子是没有过出门做事的。”
吴国华听的也是嘴巴大张,王文龙说出的观点似乎十分有道理,又有海外情况,以及明晃晃的上古大姓做支撑,他没有准备根本无法反驳。
不过眼睛一转他就说道:“那皆是古人茹毛饮血之时所为也,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夫子既出,规定人伦,方有今日之世界,哪怕上古之时有女子做事,如今也应该依照夫子教条,女子应当守家守贞守节,赞贞女、传教谕,似此天下才有个道理!”
王文龙听得一阵无语,这群道学家还真是辩论不过就把孔子搬出来,孔子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作数,反正孔子出现之后天下就得按照孔夫子的规矩来办——历朝历代孔老夫子也不知被他们如此抬来抬去多少次了,孔夫子在曲阜躺着,泉下有知多半也要生气。
王文龙突然问道:“先生说守贞,难道以为贞女也是夫子所称赞的?”
贞女!在场众人一听到这个词立刻都感兴趣起来。
明清时期“贞女”指的是在未婚夫死了之后还为未婚夫守志的女子,还没过门或者刚刚过门就成了寡妇,并且一辈子不再嫁。
这种“贞女”从宋代开始被士大夫所称赞,到了明清时期,已经成为社会风俗,但是即使是明代也有不少人觉得贞女之风惨无人道。
从嘉靖年间就开始有人反对贞女习俗,比如大文豪归有光就写出《贞女论反对贞女现象,但是贞女是否值得推崇在此时正是一个没有结论的问题。
归有光觉得贞女不人道,不合理法。
但也有一些人以为贞女虽然悖逆人情却正能反映“克己复礼”的高尚品德,对贞女大加称赞。
这是此时场面上争吵的热点问题,众人一听王文龙提到自然想要听听他的高论。
吴国华出生名门,自小崇拜程朱理学,甚至因此排斥佛道,对于贞女则是毫不犹豫的站在支持一方。
他自然而然说道:“贞女自是符合礼法的,又有何可论!”
王文龙听着一笑,心想这吴国华怪不得能在史书之中留下“忠朴”的评论,说白了脑子真是一根筋。
历史上几十年后吴国华考中进士,很快碰上东林党和阉党的党争,其他东林党人碰见阉党全都躲回家避祸,但这货同样被赶回家,却是因此天天生气,不满五十居然抑郁而卒。
也不奇怪,他如今才二十出头就有脑子死板的倾向了。
王文龙朗声道:“吴朋友可读过《礼?”
吴国华道:“四书五经如何不读?”
“敢问《礼记之中婚礼有哪几步?”
“建阳先生考我吗?《礼记所载,婚礼为人伦大事,正式步骤该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
说着说着,吴国华的脸色就渐渐变化,王文龙接下去道:“然后就是迎亲、同宰、见姑舅。”
吴国华的脸色渐渐呆滞,王文龙则朗声道:“圣贤有言,只有完成了第六步迎亲的女子才有资格在夫家的丧事中穿儿媳身份的丧服,而只定婚的女子尚未迎亲根本不算夫家之人,此时所谓贞女——按照礼法,丈夫尚未娶之为妻,可贞女的夫家之人却已经把她当做媳妇,生不同室而死却同穴,这岂非是大坏人伦之事!”
面对王文龙的问题吴国华瞪着眼睛无法辩驳。
王文龙又道:“夫子还有‘不二斩之论,贞女既非夫家之人,却为丈夫服孝、为父母齐衰,这乃是将他人之父母当做自己之父母,此乃大不孝也……”
王文龙侃侃而谈,寿宁县学之内读书之人听
的渐渐张大嘴巴,然后很快有人反应过来:
“迎亲、不二斩……原来如此?”
“朋友可带了笔墨,我欲将之抄录。”
一些读书人连忙拿出笔墨开始抄录王文龙所说内容。
对众人都惊讶王文龙毫不奇怪,因为他所说的东西乃是清代汪中反对贞女的论据,自然会有这样的反响。
原历史之中有关贞女的大讨论还要绵延百年,而最后从儒家学说方面提出终极质疑的人就是乾嘉学派的大佬汪中。
还是那句话:论到考据讲道理,清代的训诂学家碾压明人。
明代的儒学家觉得贞女符合礼法,那么汪中就直接攻击他们的大本营,汪中把《礼记中的相关观点一句一句加以分析,然后就发现按照《礼记男女结婚应该有八个步骤,而死了未婚夫的贞女最多只能做到第五步,第六步“迎亲”总不能让死人骑着马去把女子给接回来吧?
所以按照《礼记之中对婚礼的要求,贞女根本就没有完成婚礼。
而贞女没有完成婚礼,还不是夫家的人,后续行为全都违礼,按照礼法未出嫁的女子应该为父母斩衰,出嫁的女子应该为亡夫斩衰,女子不二斩衰。
而贞女既然未嫁,却往往又为亡夫斩衰,这是违法儒家礼教的“不二斩”规则,是对自己父母的大